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 GB/T 24338.5-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
Railway applications—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art 4:Emission and immunity of the signalling and telecommunications apparatus
GB/T 24338.5-2018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7日
实施日期:2019年01月01日
前 言
GB/T 24338《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由以下各部分组成: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整个轨道系统对外界的发射;
——第3-1部分:机车车辆 列车和整车;
——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
——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
——第5部分:地面供电设备和系统的发射与抗扰度。
本部分为GB/T 24338的第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24338.5-2009《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与GB/T 24338.5-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故障设备不适用性说明(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删除了对电源端口发射的说明(见2009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4365;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机箱机柜端口,将其改为机箱端口(见3.2,2009年版的3.2);
——增加了“3m区域”和“10m区域”的定义(见3.3和3.4);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4338.6(见第1章);
——增加了第4章没有规定要求的频率不进行试验的说明(见第4章);
——删除了对非轨道交通应用中设备执行标准的说明(见2009年版的第5章);
——删除了测量发射位置调整时限值要求调整的说明(见2009年版的第5章);
——增加了对端口数量较多的设备测量端口数量的要求(见6.2);
——增加了对直流系统中机箱端口对工频磁场进行试验的要求(见表1);
——增加了对轮轨位置设备试验不适用性的说明(见表1);
——修改了对静电试验的要求(见表1,2009年版的表1);
——修改了对数字通信设备的射频电磁场试验要求(见表1,2009年版的表1);
——增加了对交流系统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的时间要求(见表1);
——增加了脚注将特定试验性能判据由B改为A的说明(见表1~表3);
——修改了对抗扰度等级说明(见表1~表4,2009年版的表1~表4);
——增加了对与电源端口或公用低压供电系统连接的端口的试验要求(见表3);
——增加了对试验脉冲和试验极性顺序要求(见表3);
——修改了对直流电源端口浪涌试验用输出阻抗和耦合电容配置(见表3,2009年版的表3);
——删除了脚注(见2009年版的表5)。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 62236-4:2008《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4部分: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
本部分与IEC 62236-4:2008相比存在技术性差异,这些差异涉及的条款已通过在其外侧页边空白位置的垂直单线(|)进行了标示,具体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性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映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 17625.1代替了IEC 61000-3-2;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7625.2代替了IEC 61000-3-3;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7799.2代替了IEC 61000-6-2;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 17799.4代替了IEC 61000-6-4;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7626.2代替了IEC 61000-4-2;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7626.3代替了IEC 61000-4-3;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7626.4代替了IEC 61000-4-4;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7626.5代替了IEC 61000-4-5;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7626.6代替了IEC 61000-4-6;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7626.8代替了IEC 61000-4-8;
● 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17626.9代替了IEC 61000-4-9;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4338.1代替了IEC 62236-1;
●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 24338.4代替了IEC 62236-3-2;
● 增加引用了GB/T 4365;
● 增加引用了GB/T 24338.6。
——修改了适用范围,将对被测设备端口试验的规定移至第4章,简化描述,以增强标可读性(见第1章);
——增加了术语“3m区域”和“10m区域”的定义,以明确概念,提高标准可执行性(见第3章);
——删除了表1“工频磁场”的试验频率16.7Hz和60Hz,以适应国情(见6.2);
——修改了表1~表5中表注形式及注的内容,将注改为脚注并按引用顺序更新了编号,增加了表1脚注c、表2脚注f、表3脚注c和表4脚注b,以说明特定试验性能判据由B改为A,以满足我国铁道行业应用需求(见6.2)。
本部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修改了第1章中关于试验端口和试验频率的规定的位置,移至第4章;
——修改了第4章标题名称;
——删除了表1~表5中试验配置列项;
——修改了表1~表5中性能判据和备注的先后顺序;
——修改了参考文献。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铁路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闻映红、朱云、敖奇、余定华、刘贵。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24338.5-2009。
1 范围
1 范围
GB/T 24338的本部分规定了轨道交通环境中信号和通信设备(简称“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要求和性能判据。
本部分适用于GB/T 24338.4包含的安装在轨道交通环境中且正常工作的设备,以及与被测设备相连的通信信号数据线和电源线。
车载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与抗扰度要求由GB/T 24338.4规定,安装于变电站内及与变电站相连的信号和通信设备的发射和抗扰度要求由GB/T 24338.6规定。GB 17625.1或GB/T 17625.2范围内的设备的电磁兼容要求由GB 17625.1或GB/T 17624.2规定。
设备的发射如果符合GB 17799.4规定的发射限值,只要任意直流电源端口的发射小于所规定的交流电源端口的发射限值,那么也将符合本部分的规定。
本部分规定的抗扰度要求适用于:
——关键设备,如联锁系统和信号控制系统;
——3m区域内的设备;
——10m区域内的设备且与3m区域内的设备有连接端口;
——10m区域内的设备且连接有超过30m的电缆。
非上述范围内的设备应符合GB/T 17799.2的规定。
本部分对设备规定的抗扰度等级可以使得在大多数情况下,设备在轨道交通环境中能够正常工作。当设备直接暴露于干扰中,或与其相连的电缆接收骚扰源的射频场或耦合骚扰源的干扰时,本部分规定的抗扰度等级为评估设备的性能给出了一般性的参考。
如果端口用于无线通信目的的发射或接收(有意发射机如转发系统),那么本部分中规定的辐射发射要求不适用于ITU定义的无线发射机的有意发射。抗扰度要求同样不适用于有关无线电设备EMC标准中规定的试验频率范围以外的频段。
本部分没有规定设备故障时的电磁兼容要求,也不涉及人身安全相关的要求(如电击防护、非安全操作、绝缘试验和介电试验等)。
试验方法在第2章所列的基础标准中给出。
本部分的具体规定与GB/T 24338.1的通用规定一起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365 电工术语 电磁兼容[GB/T 4365-2003,IEC 60050(161):1990,IDT]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2012,IEC 61000-3-2:2009,IDT)
GB/T 17625.2 电磁兼容 限值 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的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值(GB/T 17625.2-2007,IEC 61000-3-3:2005,IDT)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2-2006,IEC 61000-4-2:2001,IDT)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2016,IEC 61000-4-3:2010,IDT)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2008,IEC 61000-4-4:2004,IDT)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2008,IEC 61000-4-5:2005,IDT)
GB/T 17626.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GB/T 17626.6-2017,IEC 61000-4-6:2013,IDT)
GB/T 17626.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GB/T 17626.8-2006,IEC 61000-4-8:2001,IDT)
GB/T 17626.9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GB/T 17626.9-2011,IEC 61000-4-9:2001,IDT)
GB/T 17799.2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GB/T 17799.2-2003,IEC 61000-6-2:1999,IDT)
GB 17799.4 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中的发射(GB 17799.4-2012,IEC 61000-6-4:2011,IDT)
GB/T 24338.1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1部分:总则(GB/T 24338.1-2018,IEC 62236-1:2008,MOD)
GB/T 24338.4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机车车辆(GB/T 24338.4-2018,IEC 62236-3-2:2008,MOD)
GB/T 24338.6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5部分:地面供电设备和系统的发射与抗扰度(GB/T 24338.6-2018,IEC 62236-5:2008,MOD)
3 术语和定义
3 术语和定义
GB/T 436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端口 port
设备与外部环境的特定接口,如交流电源端口、直流电源端口、输入/输出(I/O)端口和接地端口等,示意图见图1。
3.2 机箱端口 enclosure port
电磁场对外发射和耦合进入设备的设备物理边界。
3.3 3m区域 3m zone
轨道两侧且距离最近钢轨中心线不大于3m的沿线区域。
3.4 10m区域 10m zone
轨道两侧且距离最近钢轨中心线大于3m但不大于10m的沿线区域。
4 总则
4 总则
试验对所有考虑范围内的端口进行。
本部分考虑的频率范围为0GHz~400GHz,没有限值要求的频率不进行试验。
使用本部分条款时,还需满足GB/T 24338.1的通用要求。轨道交通环境特性见GB/T 24338.1。
大多数情况下,由发射限值与抗扰度等级合格的设备集成的系统电磁兼容合格,但也存在设备电磁兼容合格但集成后系统电磁兼容不合格的可能。
5 发射限值
5 发射限值
设备的最大发射应满足GB 17799.4,传导发射限值应同时适用于交流电源端口和直流电源端口。
6 抗扰度试验性能判据和试验要求
6 抗扰度试验性能判据和试验要求
6.1 性能判据
本部分覆盖的设备多种多样,难以给出精确的抗扰度试验结果的性能判据。因此,除非另有规定,性能判据要求见GB/T 24338.1。
6.2 试验要求
本部分规定了基于设备各个端口的抗扰度要求。
应在明确和可重复的试验条件下逐项进行试验,试验顺序可选择。在基础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环境骚扰、试验方法和试验配置见表1~表5。如果设备有大量电气特性类似的端口或连接类似的端口,应选择足量的端口(例如,选择端口总数的20%或至少4个端口)模拟现场工况,确保涵盖所有不同类型的端口。
基础标准的内容不再重复,但对于试验的实际过程中所需要的附加信息在此一并给出。
本部分不考虑牵引电流感应电压。
注:由设备的技术规格书规定相关的牵引电流感应电压。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 EN 50121-4:2015 Railway applications-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art 4:Emission and immunity of the signalling and telecommunications appara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