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柏类,庭荫树与行道树修剪整形
一、松柏类的剪整
一般言之,对松柏类树种多不行修剪整形或仅采取自然式整形的方式,每年仅将病枯枝剪除即可。在园林局部中亦有行人工形体式整形的。在大面积绿化成林栽植中,值得注意的是“打枝”问题。因为松柏类的自然疏枝活动过程较慢,所以常施行人工打枝工作。衰弱枝剪除,有利通风、透光、减少病虫感染率,且有利于形成无节疤的良材,并能适当产生一些薪炭材供给附近居民。问题在于打枝量的多少。许多地方习惯于大量打枝,仅保留一个很小的树冠,这样势必严重影响到植株的生长。打枝量究竟多少才属适当呢?这是与树种的生长特性有密切关系的。Takahara认为对日本扁柏和柳杉施行中度的打枝后,对生长的影响不大。Slobaugh对美国赤松做试验,分别将树冠修剪除30%、50%、70%、90%,经过5年后,发现仅是去除树冠90%的树木的高度生长有显着减弱现象,而修去30% -70%树冠的树,在高生长方面仅有很小的差异。如此看来,似乎可以实行相当重度的打枝;其实不然,因为有些人又观察到,施行相当重度的打枝后,树木的高生长虽不显着降低,但是干部的直径生长却显着减少了。例如Young和Kramer研究火炬松,Lehtpere研究花旗松均发现有此现象。因此在打枝时必须根据栽培目的,既考虑到树高的生长,又考虑对树干加粗生长的影响。Luckhoff曾发现针叶树去掉25%的树冠后,不会影响其高度及直径的生长,而去掉50%的树冠就会减少直径的生长,但是不减少高度的生长。Dahms亦认为对许多种针叶树种来讲,可以去掉树冠的1/3,而对高生长及直径生长减少不显着。
对园林中独植的针叶树而言,除有特殊要求呈自然风致形者外,由于绝大多数均有主导枝、且生长较慢,故应注意小心保护中央领导干勿使受伤害为要。
二、庭荫树与行道树的剪整
一般言之,对树冠不加专门的整形工作而多采用自然树形。庭荫树的主干高度应与周围环境的要求相适应,一般无固定的规定而主要视树种的生长习性而定。行道树的主干高度以不妨碍车辆及行人通行为主,一般以2.5 -4m为宜。
庭荫树与行道树树冠与树高的比例大小,视树种及绿化要求而异。庭荫树等独栽树木的树冠以尽可能大些为宜,不仅能充分发挥其观赏效果而且对一些树干皮层较薄的种类,如七叶树、白皮松等,可有防止日烧伤害干皮的作用。故树冠以占树高的2/3以上为佳,而以不小于1/2为宜。行道树的树冠高度以占全树高的1/2 - 1/3为宜,如过小则会影响树木的生长量及健康状况。
行道树的整形方式虽多采用自然形,但由于特殊的要求或风俗习惯等原因,亦有采用人工形体式的。尤其是行道树,由于空中电线等设施物的阻碍,常严重限制了树冠的发展。例如上海市的行道树大都整剪成杯状。行道树树冠过小,不但影响了其的遮荫等卫生防护功能而且常致寿命短促,故最近不少城市已在注意如何解决行道树与地上、地下管线的矛盾,以达到扩大树冠的目的。上海及杭州已运用“开弄堂”(即将树冠剪整成V字形,使电线从空隙中穿过)、“伞股式复壮”(即疏剪主枝,使主枝穿过电线层之上方)等方法来促使树冠适当扩大,但由于台风以及地下水过高等关系,仍然严重地限制了树冠的高度。
庭荫树与行道树在具体修剪时,除人工形体式需每年用很多的劳力进行休眠期修剪以及夏季生长期修剪外(如上海在夏季需行除梢,及在台风前行疏剪),对自然式树冠则每年或隔年将病、枯枝及扰乱树形的枝条剪除,对老、弱枝行短剪、给以刺激使之增强生长势。对于基部发生的萌蘖以及主干上由不定芽发长的冗枝,均应一一剪除。